林清竹双目失焦,看着灰蒙蒙的天空,生锈的长椅让他觉得冷。
这是江海市被遗忘的角落,是这条街的尽头。
枫叶飘零,昏黄的秋季,总让人容易多愁善感。
回忆里和家人相处的画面很少,全被那个叫唐诗怡的女孩所占据从他的11岁到21岁。
“唐诗怡......”林清竹轻喃着,嘴角噙着若无若有的笑。
那个在回忆片段里永远冷着一张脸的女孩。
想想都难受。
那年初一,她转学过来,他看一眼就喜欢上了。
哪有什么见色起意,都是一见钟情。
她一来就把以前的班花给比下去了,成了班上最漂亮的女孩。
鹤立鸡群般的存在。
如果没有遇到唐诗怡,那现在的他,就是一个骑着鬼火的小黄毛。
因为看到了光,想与之相配,就得让自己变得优秀起来。
然后,他拼命学习,中考满分,高考满分。
拼命干兼职赚钱,送各种礼物,吃的喝的穿的戴的。
可不管怎么样,她对他永远是冷淡的,不屑的,瞧不起的。
用她的话来说“你这种男的”好像对他一首有某种刻板印象,天生看不起他。
下课她发微博,说想吃冰淇淋。
他上课才看到她发的这条微博,然后起身,在老师同学们错愕的目光中跑了出去。
买了袋冰淇淋,双手奉上后,她蹙眉说:“谁让你买的?”
然后他听到了全班同学的窃笑:“小丑”接着,老师狠狠批评了他上课跑出去买冰淇淋这种行为。
还有一个雨天,放学后她和她闺蜜说“好想吃城南那家馄饨啊”他顶着满城大雨去买回来了,然后她说“刚才想吃,现在不想了。”
大学军训,她崴脚了,他迎着41度的太阳,跑到附近5公里的药店,买了红花油,来回十公里,差点中暑倒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