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,回到了她的时空。
门开了。
是三十岁的柳清欢。
她牵着儿子,在看到餐桌上冷掉的饭菜后,眉头蹙起:
“陆翊程,你没收拾卫生吗?”
“你知不知道我每天上班有多累,你整天在家什么都不干,像什么样子?”
儿子也嫌弃地扫了我一眼:
“爸爸,你真懒。”
“和蒋叔叔一点都不一样。”
“像你这样的人,怎么会是我爸爸呢?”
她们看不到每天准时做好的早餐。
看不到衣柜里整齐摆放的衣物。
看不到生活里,我为她们做的点点滴滴。
更看不到,我脸上的憔悴,和眼角未干的泪水。
只看得到,桌上那些丝毫未动的饭菜。
没有力气争辩,我僵硬地走到餐桌前将饭菜拿到厨房。
柳清欢满意地往卧室走去,行走间,踹到了地上的小狗手表。
几乎是没有犹豫,女人将它捡起,扔进了垃圾桶。
清脆的声音响起,也彻底震碎了我的心。
你看,你连看都懒得看一眼的手表。
就是你送我的结婚礼物。
翌日一早,我照旧从冰凉的卧室醒来。
昨天是儿子的生日,可我没有为他庆生的资格。
朋友圈里,蒋毅的动态还挂在前面。
祝我们的宝贝生日快乐!
柳清欢一手揽着儿子,一手揽着蒋毅。
真的很像一家人。
“阿程,你醒了吗?快看你的手!”
十八岁的柳清欢期待地看着我,眼里是挡不住的激动。
“我昨天听了你的话,没有走那条小路。”
闻言,我第一时间抬起手腕检查。
疤痕,真的不见了!
十二年前,柳清欢在走小路的时候被野狗袭击。
是路过的我救了她。
代价,就是我的左手手腕。
从那以后,我留下了去不掉的伤疤,也失去了弹琴的资格。
可我不后悔,因为十八岁的柳清欢跟对我说:
“阿程你救了我,我发誓,以后一定会永远对你好。”
这句誓言,持续到了一周前。